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“国家组织、联盟采购、平台操作”的总体思路,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,采取带量采购、量价挂钩、以量换价的方式,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,达到降低药品价格,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。
“4.4元的话,4太多,中国人觉得难听,再降4分钱,4.36,行不行?”2019年11月份,这段砍价视频火爆网络,面对老辣的国家医保局的谈判代表,药企代表屡次走出谈判会场打电话商量报价,药品价格从从5.62元砍到4.36元,最终以全球最低价成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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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,近期又将开展第四批集采,并扩大高值医用耗材集采范围。会议要求按照医改部署,坚持三医联动,推动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:
二是符合条件的仿制药、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均以通用名参与集采,通过质量和价格公平竞争产生中选企业和药品、耗材。医疗机构要确保优先使用中选药品,按需求尽可能提高采购量。中选企业要确保降价不降质量、不减疗效,保证供应。加强对中选药品和耗材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全链条监管;
来源: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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